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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娱乐|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00.00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0.00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以及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等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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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仲裁事项执行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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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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